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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贵品 | 杨森主黔时期贵州民族政策的制定

2017-04-25 娄贵品 西南边疆

摘要:杨森主政贵州时期,制定并实行了三项民族政策:统一语言、统一服装和汉苗通婚。这些政策与其早年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其在安顺的民族同化教育措施、蒋介石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指示均有较大关系。


关键词:蒋介石;杨森;贵州民族政策;制定


国民政府自1935年建立在贵州的统治后,贵州不仅成为西南诸省中唯一彻底实现中央化的省份,而且也是全国边疆诸省中中央化最为彻底的省份。因此,国民政府的民族政策只有在贵州才得到了真正落实。这在杨森主政贵州时期(1944年底至1948年5月)体现得尤为明显。杨森在贵州将蒋介石的“国族”主张付诸实践,产生了较大影响,引起后来社会各界的严厉批评。然而,目前学术界对此却尚无系统研究。因此,本文拟对杨森主黔时期贵州民族政策的制定试作探讨,以就教于专家学者。

一、杨森早年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其教育措施


1935年,杨森在“追剿”红军的过程中听说了西方教会势力在云贵川交界地区的活动后,专程访问了贵州威宁县石门坎,以亲自看个究竟。石门坎是云贵边境一个十分偏僻的苗族聚居地,向来很少有人注意,但自近代以来却是外国宗教势力长期进行文化侵略的地方。光绪二十八年,英国传教士到石门坎创西南教区,以石门坎为中心,创教会、建医院、办学校,对当地苗民实行“异化教育”。他们“异化”的范围:“a.信仰之异化,口号为苗族基督教化。石地人口有五六万人,教堂则有三十所。b.文字之异化,苗胞本无文字,英人创文字,用拉丁化字六十六个字母以教苗胞,以苗文译圣经,写课本,用于小学校的(原文可能有遗漏,引者注)。c.以苗教苗,希望苗汉分裂,不愿苗汉一家,作用相当成功。……其精神颇可畏惧。”[1]所以杨森去参观时,“地方土人在欢迎会席上致欢迎词时竟称:我们外国人,从未见过中国官长,今日杨将军来,实为来此地第一大官长。”杨森听后“非常难过”,“明明是中国人竟自称为外国人,可知未臻统一团体之境”。而且这种情况还相当普遍,“威宁土人,亦有忘却其自己所居之地为中国领土者,云南昭通,也有同样情况。”[2]杨森深感问题严重,当时就采取措施,“a.强调民族主义。b.选苗胞青年数人送入中央政治学校读书。c.派定专人在石门坎作督导工作。”[3]又“在昭通留住军部教官数人,开办教师讲习班,调任现任教师受训,并辅助昭通教育局办理苗夷教育”,[4]以图挽救。杨森“对这里的印象如此之深刻,以致电告蒋介石将军,要求南京政府给苗族2个公费教育生名额。”蒋介石同意了他的要求。[5]


1936年夏至1937年9月,杨森驻防贵州安顺。安顺既是一个少数民族集中之地,又是外国传教士较早深入的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鉴于石门坎“我弃人取”的教训,杨森对当地苗夷实施同化教育,教育要旨“在于统一他们的信仰,言语,服装,风俗习惯及通婚等,把他们同化成整个中华民族的人民”。[6]主要措施有:“a.设苗夷文化促进会,推举仕绅等计划。b.通令部队办学校。c.办中华小学系针对石门坎教会之光华小学第一、二、三所,办中正夜校及中正民众学校。选苗胞到外省去观光参观工厂,学校,政府等。d.鼓励苗汉通婚。”[7]杨森对于同化教育,还拟有具体措施,他制定了同化教育大纲十五条。当时,第二十军军部在安顺的汪官屯、火神庙、紫家苑、下寨开办了四所属军部的中华小学(又称边胞小学),招收附近村寨苗族子弟入学。各设幼儿班、儿童班、夜课班、高级班、学生总计425人,教职员22人,军长杨森自任校长。开设国文、卫生、音乐、体育、算术、自然、作文等课程,军部资助和地方捐助办学经费。[8]


杨森还电呈委员长行营说:“西南苗夷杂处,种族分类,号称一百种左右,语言,生活,服装,习尚皆堪自为风流,既乏国家民族之观念。适足启邻邦觊觎之野心,滇黔边之苗胞,滇省南之夷族,广西之瑶人,川边之藏番,广土众民,监教莫及;兴学传教,人为我谋;东北之沦亡,蒙古之独立,宁夏之回乱,西藏之反侧,如履霜坚冰,谁为厉阶:亡羊补牢,道在同化,……现到安顺,由职司令部附设苗人同化学校二所,实施同化教育,注意改着服装,汉苗通婚及婚丧语言等事,……并制定军队实施同化苗夷计划,……凡此设施,皆本救国保民之大职,设政府怀柔之补苴,款款之余,伏乞鉴察,并饬转令滇黔川桂各部,对于同化苗夷工作,咸皆注意,倘能共体斯旨,则三数年后,不难完成民族统一。”[9]认为政府忽视民族教育,导致少数民族缺乏国家民族观念的情况没有得到改变,因此受外人利用而引起严重的民族危机,主张通过同化教育加以弥补。

二、蒋介石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指示

蒋介石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始于1935年,此后则不断得到深化。当年春天,蒋氏因督师而到贵州。其间曾到大塘苗区视察,看到当地苗民生活太苦,知识低落,于是提出:“黔省汉苗杂处,苗民人数极多,关于苗民教育,亟应切实拟具实施计划,认真推行,俾使苗民文化得渐与汉人同”。[10]蒋氏还公开演讲,指出“在贵州教育经费中,每年至少应拿出十万元为边民教育经费”。[11]在新省主席吴忠信就职时,又反复强调苗民教育之重要,“主张在贵阳设立学校,教育苗民子弟,凡该省苗民部落,各遣子三人至七人入校读书,其经费由省府负担之。”[12]


前述杨森在访问石门坎之后,曾致电蒋介石要求给苗族两个公费教育生名额。驻防安顺时又电告委员长行营,主张推行民族同化政策,挽救民族危机。杨森对贵州民族问题的担忧无疑源于1935年造访石门坎。所以在向蒋介石申请苗族公费生名额的电报中,杨森肯定表露了外国宗教势力对贵州少数民族的毒化的“成功”及他本人对贵州民族问题的忧虑,这显然也是蒋介石答应他的要求的重要原因。应该说,杨森的电报引起了蒋介石的重视。


也许正是因此,1935年贵州彻底实现中央化后,省政府即派出民政厅视察员到各地调查,开始关注外国教会势力在贵州石门坎苗区的活动。1936年5月,贵州省主席吴忠信和民政厅长曹经沅根据田东屏等人的调查报告,向蒋介石呈报了《贵州省宣抚威宁石门坎苗民经过情形》。蒋介石对呈文非常重视,不仅很快作出训示令,还安排国民政府“边政设计委员会”进行核查,并要求拿出处理办法。1936年8月,“边委调查组”以“边政设计委员会”的名义向蒋介石呈报了《调查报告》和《经营石门坎的办法原则》,拟从文化与政治方面解决石门坎问题。贵州省政府根据上级的意思,组织财政、民政、建设、教育等四个厅,不久就拿出了很详细的治理石门坎方案计划。内容包括政治、文化、建设和经济四个方面,最重要的是决定在威宁县石门坎设一个“石门坎设治局”直接隶属省政府管理。方案计划随即上报给蒋介石,蒋于同年12月及次年2月针对贵州省的实施方案,作了具体的指令和训令。蒋介石的指令和训令完全同意贵州的“方案”。最后以“行政院训令”的形式将“方案”通过,仅将“石门坎设治局”的名称改为“石门设治局”。1937年9月,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农村合作委员会共同拟出了《开化贵州威宁县苗族意见书》,对如何治理石门坎提出了“开化期”和“同化期”两个重要阶段。同化期的工作即是通过统一语言文字运动、统一服装运动及改变土地所有制达到同化目的,最终改善苗民生活状况。[13]


1938年12月,冯玉祥以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的身份到贵州巡视后致电蒋介石说:“汉苗情感尚多隔膜,苗民对于征兵大半表示拒绝,且零星匪人所在多有,倘有汉奸从中挑拨煽惑,前途至为可虑,拟宜由中央及西南各省设立专所研究西南民族问题”。并建议西南各省设立联络机关、西南民族抗战宣传处等组织,从事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存在的以上问题,“使其踊跃参加抗战工作”。蒋介石看后批示:“所陈关于苗夷问题之意见,颇有可采,特电转达,即希详加研究,核办为要”。[14]将冯电转发给重庆行营及四川、贵州、西康三省政府。


1941年,由国民政府教育部组织的西南边疆教育考察团在考察报告中针对石门坎、贵州及整个西南的民族问题,均提出了很多积极的建议,内容包括厉行语文统一政策,巩固统一之基础、厉行通婚政策、改良风习等。[15]由于西南边疆教育考察团的报告中“有关教育方面者,均由教育部采供参考,或通饬各边省教育厅遵照办理,有关政治经济建设者,曾转呈行政院采供施行。”[16]所以蒋介石对此应有了解。


1946年4月上旬,蒋介石视察贵州。在各界欢迎会席上训话说:“现在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了—个新的时代,我们要集中全国同胞的力量,共同一致,向着建国的目标迈进。但要求整个的国家建设的成功,必须每一省区都能在整个计划之下,完成其本省的建设。贵州百废待兴,加紧建设,尤为当务之急。”[17]蒋氏还发表讲话,认为新贵州的建设应实现天时、地理、人力三大改造。在人力改造中专门提到少数民族问题,“所谓人力的改造是要增强人民的体力,增进人民的健康。而达到这个目的,第一必须注意卫生……第二必须普及教育,提高文化……”。并特别强调:“我这里所谓提高文化,是特别注意到苗夷边胞的文化,我初到贵州的时候,就曾注意此点意义的重要。今后我们必须在生活上与边胞取得密切联系,如互相通婚,改良服装,统一语言等,使得我各宗族之间,思想行动一致融合,果能如此,我相信我们贵州建设的力量,一定可以增加十倍。”[18]


由上可知,经过对贵州民族问题的长期了解,蒋介石认识到贵州苗夷民族生活艰苦,知识低落,苗汉隔膜,石门坎苗民受帝国主义侵略已产生离心倾向,因此主张普及教育,提高文化,尤其是“互相通婚,改良服装,统一语言等”,以改善苗夷民族的生活,提高苗夷民族的文化,消除苗汉隔膜,挽救石门坎苗民自外于中华民族的离心倾向,促进中华民族的统一与团结。这直接影响了杨森主黔时期贵州的民族政策。

三、杨森解决贵州民族问题的设想及其民族政策的制定

在蒋介石的指示下,杨森根据自己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经验,认为“新贵州建设艰巨异常,是要动员全省人民,不分宗族,不论老幼,来通力合作的,惟是意志集中,乃能力量集中,风俗语言,服装相同,乃容易沟通情愫,来担当这建设使命。”[19]开始把贵州民族问题纳入新贵州建设的框架中来考虑,并很快提出了解决贵州民族问题的设想。


杨森认为:贵州的弱点,第一是苗汉隔膜,缺乏亲和力,第二是文化落后,缺乏进步观念,“而新文化启瀹,新思潮灌输尤为重要”。所以提出“大同”、“进化”两种精神动力,以促进心理建设和物质建设。杨森首先提出“大同”二字,以为精神动力,使泯除苗汉畛域,以增进民族间的亲和力,并拟具了中华国族大同运动的理论体系,鼓荡人民确认国族同源理论:


1.永保自由领土。

2.发扬平等精神:消除阶级门阀,男女界限及种族观念,任何宗支族,一律平等,并享受宪法上赋予的一切权利。

3.实现大一统学说,中华民国境内只有一个国族(中华民族)、一个国家(中华民国)、一个政府(国民政府)、一个党团(中国国民党及三民主义青年团)、一个主义(三民主义)、一个领袖蔣介石,并以坚强的国民信念,实现孔子大一统的理想)。

4.提倡尚同风气:在思想方面确立一种信仰(孔子大同学说,总理遗教,总裁言论);在行动方面则统一中华文字,推行中华国语,划一服装(按蒋介石规定推行的短服)。

5.发挥团体力量。

6.促进共同进化:全国各宗支族,因僻处边远,尚处于原始或半开化生活中,应以方法补救,以达成同化的目的:一为改良衣食住行,以提高生活水准;二为普及教育,以提高文化;三为发扬武德,以加强国民教育;四为文化交流,以熔成中华文化;五为奖励通婚,以混同血统,适合优生学理论;六为沟通习俗,以采共同优点;七为提倡体育,以增进民族健康;八为破除迷信,以节省时间金钱;九为崇尚美育,以启高尚优美思想;十为利用科学征服自然,以发展蕴藏,便利交通,巩固边防。[20]


在大同学说中,又特别阐扬国族同源理论。具体到贵州,杨森认为:全省各宗支族,均是黑发黄皮,血统相同,无异姊妹兄弟,不应强分苗、汉、侗、仲,自为町畦,造成隔膜。因而在弘扬国族同源理论方面,广搜国族同源证据。同时,大力倡导苗汉同源思想。杨森指出:白种人和黑种人有明显的肤色分别,但根据人类学和社会学各方面的研究,苗人与汉人并没有不同之处,而且,苗族同胞亦学用中国文字,故苗、汉本为一源,两者分别最大为服饰,语言和风俗习惯。但这些差异并不比广州人与北平人的差异大。并由此证明,苗汉在种族上本为同源。在中华民族同源说下,各族间应团结合作,以建立富强康乐的中华民国。[21]进化方面。杨森所谓“进化”是指“共同进化”,也被称为“同化”,“就是说,凡我中华国族,都要明白优胜劣败,强食弱肉的道理,强者要扶助弱者,智识高者要扶助智识低者,彼此互相帮忙,大家只要同心同意,一齐向好的方向走,凡是坏的、落伍的,我们一切都要避免,都要革除,进步的,我们—切都要学习,都要接受。”[22]至于具体工作,杨森提倡衣食住行的尚同风气,以促进生活文教的共同进化。[23]


杨森还提倡“中国化运动”,以期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他说:“实则说用‘美国化运动’一口号,将全国任何种族之文字、语言、服装、完全统一,实居重要因素。反观吾国,一省而有数种语言,同县而有数种风俗,服装参差,习惯各别。虽因交通阻碍,实因倡导不力。……今宜倡行‘中国化运动’逐渐统一其语言服装,并奖励各族通婚,则大一统之中华民族,或当与北美盟邦,并驾齐驱。”[24]


基于以上设想,杨森制定了三项民族政策。先自语言统一着手。杨氏认为语言不同不利于交流、沟通和团结,所以希望各民族放弃本民族的文字语言而代之以国文国语。他常问当地汉人、苗人和客家人:“你们各说各的话,未免太不方便,现在我们大家不再说那些少数人当中通行的言语,而来说全中国一致通行的国语,好不好?”为达到此目的,杨森要求:小孩子上学规定先学国语,苗人地区举行国语比赛。同时改变旧规,把原来苗区保长一定要会说苗语倒过来变成苗区保长必须由能说国语的人担任。杨森后来回忆说,他“当时所谓的国语,那时候在贵州能讲监青官话的实在不少”,他“只希望大家都能说普通话,亦即一字一音的西南方言。”[25]


其次,是服装统一。杨氏相信“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他认为边地少数民族所穿衣服,都是千百年前的旧样,如男子长帕缠头,女子穿褶裙及配带笨重首饰,已不合适宜。而且苗人服装五花八门,各不相同,杨森认为不利于“沟通情愫”。因此他亲自设计了一种服装,规定不分汉苗,一律穿着。他自我感觉这种服装“简单适体,经济便利”。男人是短衣长裤,女子则短衣长裤或长裙,苗胞头上缠着的头巾,暂予保留,缠巾、短衣、长裤可以作便装,也可以做礼服。除了这种服装以外,各种奇装异服,一律予以取缔。[26]


再次,是提倡汉苗通婚。杨氏认为这是“最后,也是最彻底的一项办法”。因此他硬性规定,汉女嫁给苗人,送一千,苗人嫁汉人,送两百,苗人自家婚娶,也送两百元。[27]另外,“凡参加集团体婚者,皆由省主席为之主婚,省府秘书长厅处长为之介绍,并分别奖助结婚费男女新人各礼金银元一百元,并赠华贵衣饰。[28]早在20世纪30年代,其部下白敦厚就娶一苗族妇女为妻,杨森以此广为宣传,作为其推行民族政策的手段。1938年,白敦厚与石门坎当地的苗族女师王毓华结婚。杨森曾嘉奖两人的婚姻,并以此宣传苗汉通婚。8年后王毓华病逝,葬于黔灵山省训园,杨森更亲赐题表二百字,并载于他撰的《贵州边胞风俗写真》一书中。王逝世后,白敦厚娶了花溪苗族陈伯光的女儿、蒋介石夫妇的干女儿陈为瑾为妻。白、陈订婚时,七十多岁的陈伯光还追述苗族的发展,并肯定苗汉同源说和苗族的宣化历史。当时,杨森及数十个省府重要官员亲到把火寨恭贺,杨森还亲自主持证婚仪式。[29]


综上所述,杨森主政贵州时期实行的民族政策并非无源之水,它与其早年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及民族同化教育措施、蒋介石对贵州民族问题的认识与指示均有较大关系。这也是后人在强烈指责蒋介石的“民族同化”政策时,总是严厉批评杨森的重要原因。

按:作者娄贵品,贵州关岭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副教授。原文载《贵州民族研究》2009年第3期,第23—27页。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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